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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瑞都案 謝生富、李明哲 裁定2000萬交保
〔記者張琦珍╱台北報導〕因涉及新瑞都弊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在押的前台肥董事長謝生富、正暐公司負責人李明哲、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前高雄縣建設局長林琦瑞等四人,經台北地方法院漏夜審訊後,昨天凌晨三點多,合議庭以四人均無羈押必要,裁定謝、李兩人各兩千萬元,蘇、林兩人各兩百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出境。
其中,李、謝兩人以兩千萬元具保停止羈押,已創下司法史上具保停止羈押的最高金額,不過謝生富的律師認為,合議庭交保金額不合理,將提出抗告。
台北地院刑八庭指出,蘇惠珍等人雖有串證之虞,且李、謝、林三人所犯為貪污等五年以上重罪,但合議庭審訊後認為,四人並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重保停止羈押。
不過,審判長當庭提醒蘇惠珍等人,若交保後有任何騷擾證人的行為,合議庭將以此為新事實重新裁定羈押,盼被告自重。
由於昨、今兩天均為假日,銀行並不營業,合議庭顧及家屬籌措巨額保釋金恐有困難,因而將辦理交保的最後期限,延至週一(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前,若屆時家屬仍無法籌足保金,合議庭將另行裁定,而依過去法院處理類似案件的做法,很可能以覓保無著為由,繼續羈押被告等人。
昨天四名被告家屬在獲知法院裁定交保後,均喜出望外,隨即展開籌錢大作戰,其中謝生富與李明哲兩人因保釋金高達兩千萬元,在銀行假日不營業的情況下,家屬與律師均表示無法立即籌足,因而決定週一再為兩人辦保。
謝生富的律師對於法院裁定創新高的保釋金,頗有微詞。律師指出,兩人的犯罪嫌疑並非重大,法院以如此天價裁定交保,並不合理,故將對此提出抗告。
至於林琦瑞與蘇惠珍,因交保金額為兩百萬元,在家屬連夜奔走籌措下,林琦瑞首先於昨天清晨五點多左右獲釋;蘇惠珍則是於昨天近午籌足保釋金,於台北看守所獲釋。
合議庭於前天晚間十時起,開始就謝生富等人是否有繼續羈押必要開庭審訊,被告等人均矢口否認涉案,並指檢方起訴書部分內容前後矛盾、錯誤百出。其中,李明哲以罹患糖尿病需施打胰島素為由,盼合議庭准許交保;林琦瑞也指出,他因脊椎受傷,盼能保釋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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