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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與人性 已進ICU

■吳再成

最近社會中發生一連串不公義且毫無人性的事件,令人傷心又失望到忍無可忍的地步,不得不破除沉默,提筆為文。

一、先前TVBS中資案,據報導已有確實的證據其百分百為外國的資本,即為明顯違法,理應依法辦理,奈何陳總統卻宣布在他任期內絕不會關閉媒體。不論他的動機是要對中國示好,表示慈悲之心或希望以此換得媒體的友善相對,此決定是不妥甚至有干預法律之嫌。

二、國務機要費案,陳總統公開表示,若第一夫人一審被判有罪即願下台,更使我錯愕。不論他是要表明他與夫人的清白,要安撫民進黨內的反對勢力,或藉此影響辦案法官的心證,我想大可不必!

難道聰明的陳總統忘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卻將自己以及所有台灣人民的命運交予將致你於死地的泛藍法官手中嗎?若是幸運分配到的法官是泛綠者,他們又如何承擔得了上級主管的權勢與壓力呢?

總統這一個職務,並非阿扁一人之力得來的,也不是民進黨一黨得來的,而是以民主的方式票選出來的。

換句話說,總統自己沒有權利決定辭職與否,全體人民是總統的主人,只有主人才有權決定其去留;總統更沒有權力自己放棄憲法第五十二條的刑事豁免權,因為第五十二條法令的保障並非保障總統個人,而是要確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以及不損及政府整體運作之機制而設立的。陳總統所說「一審有罪就下台」應屬無效。

三、眼看在法庭上我們虛弱的第一夫人所承受毫無人性而殘忍的對待,不忍與痛心之淚由心而生。

第一夫人為了尊重司法而抱病出庭,卻如風中之燭被凌虐折磨的情況,我們能如他山之火束手無策袖手旁觀嗎?這使我聯想到基督受害被釘十字架的情景。

我更為部分民進黨人士看到自己推出的總統遇到空前的苦難,只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不只不伸手相助,反而扯他的後腿而嘆息,如施、林、李、羅、高、洪等黨員之作為。難道我們的社會真的失去了人性最基本的愛與良知嗎?

我經常在思考關於社會公平的一個議題,即是醫師或醫療機構在行醫過程中,若發生醫療過失,依醫師法須負民事與刑事責任;反觀法官及司法機構,若違反憲法或有誤判,導致人民生命或精神損害時,卻沒有任何相關法令提及法官或審判長應負起民事或刑事責任。這是多麼的不公平啊!

難怪這麼多的法官可以毫無顧忌地依照他個人的政治色彩,明知違憲更違背良心做出不合常理的判決,公義與人性還存在嗎?

台灣的司法與憲制、公義與人性,好像進了加護病房(ICU)一樣,我衷心期盼法律專家及政治人物們,能同心協力拯救台灣的司法與憲制,使我們的故鄉台灣有社會公義、人性與和平,成為名副其實的美麗島嶼。

(作者為馬偕醫院名譽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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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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