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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豬被殺 宜蘭分屍案偵破
〔記者胡健森、郭顏慧/宜蘭報導〕宜蘭警方昨天宣布偵破發生在12日2名獵人遭分屍案,死者林寶童的藍色小貨車及衣物尋獲後,案情急轉直下,警方一舉突破嫌犯黃旭弘心防,黃嫌坦承犯案;不過,被害者家屬認為兇手應不只一人,對於警方匆促宣佈破案,頗有微詞。
山豬連連被竊 氣憤
黃旭弘供稱,他之所以殺人,是因他原本飼養了100多頭山豬不斷被竊,被人偷到只剩下50多頭,他先前已和其他偷豬賊發生過衝突,這次才會在高金生和林寶童2人上山捕豬時,讓他氣憤難耐,失手將2人打死。
宜蘭縣警察局長謝芬芬指出,警方連日來在員山、三星山區進行地毯式搜索,昨天上午終於在員山鄉雙連埤附近產業道路,發現路旁有疑似樹木遭重壓斷裂的痕跡,員警攀繩下山谷,果然在距離路面100多公尺處發現死者的小發財車。
有意燒毀死者貨車
鑑識人員隨即也下到山谷採證,發現車上及鄰近一帶,有大量衛生紙團、打火機及濃厚的汽油味,衛生紙上還有曾被點燃的痕跡,顯示有意燒毀這輛小貨車,手法與黃旭弘在新竹縣燒毀自己的9人座廂型車如出一轍。
由於山區連日大雨,車上已難找到有利的跡證,甚至連指紋都沒有採集到,不過在駕駛座的安全帶上,則發現有血跡反應,另警方也試圖在車上的方向盤以及座位上採集部分毛髮,要進行DNA的化驗。警方目前正考慮是否將小貨車吊上來。
由於發現新證據,警方昨天數度動之以情,黃旭弘終於翻供,坦承是他一人殺害高、林2人,並以自己殺豬用的刀具分屍,再予棄屍。黃嫌供稱,12日上午,他發現高、林2人上山後,便獨自上山查看,並在對方抓到山豬現場起了口角,進而發生打鬥。
1人打昏2人再棄屍
黃旭弘說,現場發現的木刀是他的,卻被高、林2人取走當柺杖用,打鬥中他先奪下木刀,隨即持木刀將2人打倒在地後便離去,當天下午返回現場後,沒想到發現2人均已死亡。
黃嫌供稱,他任由屍體放在山上4天,直到搜救人員快要接近案發處,才在16日凌晨獨自上山將屍體扛下來,到工寮後的水塔上方一帶分屍、裝袋,扛到工寮前的長嶺路旁,再用手推車運到草叢裡棄置,並蓋上芒草與樹枝遮掩,避免被發現。
宜蘭縣長呂國華昨晚趕到縣警局慰問有功員警,並嘉許警方連日來鍥而不捨,不眠不休辦案。呂國華說,若家屬對警方急於破案仍有疑問,警方應該繼續追查,務必讓真相水落石出。
獨力分屍棄屍? 供詞矛盾多
記者胡健森、黃邦平/特稿
宜蘭縣警方昨晚宣布偵破2名獵人慘遭分屍案,在押嫌犯黃旭弘翻供坦承獨自一人殺人、分屍、棄屍,但對照檢警發現的跡證與黃嫌這段期間的作為,仍有諸多疑點,「真相」尚未大白。
死後棄屍? 不見血跡
首先,黃旭弘供稱,先打昏2人,事後才知打死人,經過4天屍體已經發臭,且警消搜山範圍越來越靠近,於是搬下屍體,分屍後裝袋再棄屍;檢方驗屍時發現屍體內幾無殘留血液,懷疑死者斷氣後被「放血」,屍體甚至曾被清洗過,若照嫌犯供述,屍體內應該還有血跡,否則山區草地上第一現場也應該有大片血跡反應,顯然相互矛盾。
其次,兇手在犯案後,將屍體支解棄置,死者衣物也切碎埋藏,死者的車輛也移到員山鄉另一頭的雙連埤山谷滅跡,為何案發現場還殘留死者的眼鏡、打鬥後的斷裂木刀,工寮後方還有死者的腳部皮膚,難道是兇手百密一疏?還是分屍、棄屍過程太匆促未注意?既未使用廂型車作案,何必遠赴新竹焚車滅跡?
發臭分屍? 未聞異味
如果分屍、棄屍是16日進行,當天近中午搜救人員就已經抵達現場,黃嫌供稱已經發出惡臭,為何沒有搜救人員在行兇現場聞到異味?嫌犯說是用手推車搬運屍袋,當天下雨,幾個小時後警方就到現場,為何沒發現車輪壓過草地的痕跡?
黃旭弘與同居人石容珍住在工寮內,平日常有友人進出,難道沒人發現異狀或聞到異味?對嫌犯這樣大費周章分屍、棄屍,難道毫不知情?
從檢警調查看來,黃旭弘一定涉案,只是對照坦承犯行後的陳述,嫌犯似乎有意隱瞞部分案情,若死罪難逃,恐怕已經不是為了脫罪,疑點無法澄清,恐怕2名慘遭橫禍的死者也無法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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